欢迎来到易源记账网

易源记账网

当前位置:

合同签订后又取消,退印花税吗?

时间:2024-05-28 16:43出处:财务服务阅读(57)

印花税是对在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征收的一种税。在企业经营期间,其进行税务申报通常会涉及到印花税。因此,有关于印花税缴纳相关问题一直备受企业经营人员关注。那么,企业间签订合同后又取消,需要退印花税吗?下面本文来带您对这一问题进行具体了解!

一般来说,有关于合同签订后又取消是否退印花税的问题,其主要分为以下三种情形:

1、签订合同又取消,还交印花税吗?

答:需要正常缴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印花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书立应税凭证或者完成证券交易的当日。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 第三条第 (七) 项规定,未履行的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已缴纳的印花税不予退还及抵缴税款。

因此,签订后取消执行的买卖合同等未履行合同,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印花税。

2、交完印花税的合同取消,印花税退吗?

答:不退还。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第三条第 (七)项规定,未履行的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已缴纳的印花税不予退还及抵缴税款。

3、合同作废后重新签订,还缴纳印花税吗?

答:需要重新缴纳,并且原合同缴纳的印花税也不退还。

《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

《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条例第七条所说的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是指在合同签订时、书据立据时、账簿启用时和证照领受时贴花。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 (国税地字[1988] 25号) 第七条规定:不兑现或不按期兑现的合同,是否贴花?

依照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合同签订时即应贴花,履行完税手续。

因此,不论合同是否兑现或能否按期兑现,都一律按照规定贴花。

以上是对合同签订后又取消是否退印花税这一问题的具体说明、解答!对于对此不了解的企业,可对文中介绍内容进行详细把握,从而以确保税务申报工作地有序进行!

分享到:

温馨提示:以上内容和图片整理于网络,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有侵权行为请联系删除!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