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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抵退税和免退税有什么区别?

时间:2024-06-14 14:32出处:代理记账资讯阅读(143)

免抵退税和免退税有什么区别?

一、如何理解“免、抵、退”

“免、抵、退”税与“免、退”税中都有“免”、“退”二字,那么如何理解其概念呢?

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的“免”,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货物劳务,免征企业生产销售环节的增值税;

“抵”,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货物劳务所耗用原材料、零部件等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款;

“退”,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货物劳务在当期内因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而未抵顶完的税额,经主管退税机关批准后,予以退税。

二、政策文件

免抵退税与免退税虽然只有一字之差,却是两个完全不同的税收概念,这两者税收征管对象和计算方式上具有明显区别,希望大家不要混淆了。

【免抵退税】

财税〔2012〕39号文规定: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和视同自产货物及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列名生产企业出口非自产货物,免征增值税,相应的进项税额抵减应纳增值税额(不包括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政策的应纳增值税额),未抵减完的部分予以退还。

【免退税】

不具有生产能力的出口企业(以下称外贸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货物劳务,免征增值税,相应的进项税额予以退还。

三、注意要点

原来定义是这样的,那么“免抵退税”与“免退税”值得注意的相同不同点有哪些呢?

不同点

适用范围:

免抵退税办法适用生产企业

免退税办法适用外贸企业

计税依据:

(1)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除外)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为出口货物劳务的实际离岸价(FOB),实际离岸价应以出口发票上的离岸价为准,但如果出口发票不能反映实际离岸价,主管税务机关有权予以核定。

(2)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按出口货物的离岸价(FOB)扣除出口货物所含的海关保税进口料件的金额后确定。

(3)生产企业国内购进无进项税额且不计提进项税额的免税原材料加工后出口的货物的计税依据,按出口货物的离岸价(FOB)扣除出口货物所含的国内购进免税原材料的金额后确定。

(4)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除外)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为购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完税价格。

(5)外贸企业出口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为加工修理修配费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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