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认定的条件
时间:2024-05-06 10:31出处:税务申报服务阅读(122)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办法〉的通知》(国税明电[〔1993〕052号)的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请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1.已办理税务登记,年增值税销售额符合下列标准的企业,应当向国家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认定普通增值税纳税人:(一)从事货物生产或者加工、修理、更换(以下简称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从事货物生产或者应税劳务,同时从事货物批发或者零售,年应税销售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纳税人;(二)从事年应税销售额180万元以上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
2.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型企业,其年度增值税销售额不符合前款规定的数量标准,且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按照会计制度和税务机关的要求准确计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的,可以向国家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3.已经办理税务登记,年增值税销售额符合规定标准的个体经营者,可以按照会计制度和税务机关的要求,准确计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并可以向国家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4.纳税人总支机构实行统一核算。一般分支机构年度应税销售额达到量化标准,但分支机构年度应税销售额未达到量化标准的,分支机构可以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5.纳税人新开办注册资本在40万元以上的生产货物或者提供应税服务的企业和注册资本在60万元以上的批发或者零售货物的企业,应当在办理税务登记的同时,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实际生产经营完成一年后,根据实际情况办理手续。
以上内容由企的宝为大家提供,我们有着多年一般纳税人的经验,服务上万家企业,服务包含了公司注册、记账代理、商标注册及社保服务等一系列企业服务。有需要了解的可以拨打我们的服务热线进行联系。
上一篇:一般纳税人需注意的事项
下一篇:企业固定资产处置包括哪些内容?